曲沃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加強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 (2018年12月25日曲沃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曲沃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曲沃縣人民法院《關于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決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具體要求,根據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意見》之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一、完善聯動協調機制,切實形成執行工作合力 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參與”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大格局??h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和幫助解決法院執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政府職能部門應當協助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檢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執行工作的訴訟監督,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有關部門必須明確協助執行的法定職責,在信息查詢、財產控制、司法處置、過戶登記、稅收繳納等環節應當配合法院執行,人大代表有義務參與執行聽證和執行活動見證。發揮執行聯動機制的威懾作用,切實形成執行工作合力。 二、嚴格依法規范執行,努力提升執行工作質效 縣人民法院要完善立審執銜接機制,完善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銜接機制,完善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制度,健全和應用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健全執行與破產有序銜接機制,發揮破產制度消化執行積案、緩解“執行難”的功能。要嚴格遵守法定執結期限,及時糾正超期執行現象。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應當用盡一切強制措施,綜合運用法律制裁、信用懲戒、限制高消費和輿論施壓等手段,堅決遏制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和干擾執行現象,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全部或絕大部分得到及時執行,樹立司法權威。要以案件有效執結率為目標,規范執行結案方式,嚴格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執行的標準,健全和充分運用恢復執行相關配套機制,堅決消除選擇性執行、消極執行、亂執行情形,確保程序公正。要推進網上辦案,實行網上公開、網上監督,實現執行案件全程無死角監控。完善執行案件信息查詢機制,以信息化倒逼執行規范化。 三、營造守法誠信氛圍,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縣人民法院應當加強執行工作法律法規的宣傳,利用新聞媒體公布正反兩方面典型案例,弘揚尊重司法、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教育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正確認識“執行難”,理性對待無能力執行,增強公民、法人在經濟活動中的風險意識、誠信意識、法治意識,營造講誠信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要切實加強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及時準確更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并向社會公開,規范失信名單退出機制,規范懲戒措施解除程序。不斷拓展網絡查控范圍,推行委托律師調查、公告懸賞、審計調查等措施,完善被執行人財產強制申報和限制出境、高消費等制度。有關單位應當全力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支持法院全面、快速查找并查封、扣押被執行人財產,對失信被執行人及時予以懲戒。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應當統一認識,規范案件無障礙移送,嚴厲查處拒不執行、妨礙執行等涉嫌犯罪行為,形成常態化聯動打擊機制,推動誠信社會體系建設。 四、加強執行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行工作能力和水平 縣人民法院要充分整合現有力量,調整優化執行隊伍結構,對不適合在執行一線辦案崗位工作的人員堅決予以調整。積極爭取上級法院支持,改善執行人員的裝備條件,建立符合執行工作特點的職業保障機制。要通過教育培訓、崗位練兵、典型示范引領等多種途徑,提高執行人員信息化應用、法律適用、突發事件應急、做群眾工作等各方面能力,建立健全執行工作責任制,確保公正、高效辦理執行案件。切實遵守“依法執行、及時執行、文明執行、嚴格執行和注重執行效果”的執行行為規范,教育執行人員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認真對待當事人訴求,樹立公正執法、勤勉敬業的良好形象。健全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切實把執行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從源頭防止“不規范執行、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和亂執行”等情況發生。嚴格規范執行過程中的自由裁量權行使,對執行人員在工作中不依法履職或違法執行的行為依法及時糾正并堅決予以追究。要積極推行陽光執行,健全和落實執行公開制度,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著力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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